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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经开区高企培育奖励(免申即享批次)申报奖补、对象、条件

武汉飞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3-19

2023年武汉经开区高企培育奖励(免申即享批次)申报奖补等内容如下,武汉市经开区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问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分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开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

(一)2021年度区内通过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2年度区内通过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区科创局审核并已在规定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2年6月10日)内完成从外地迁入,且2022年度已拨付首笔奖励的高新技术企业。

(一)2021年度区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区级奖补资金,其中:2022年拨付15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拨付7.5万元。

(二)2022年度区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区级奖补资金,2023年、2024年、2025年各拨付10万元;2022年度区内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一次性拨付区级奖补资金,每家补贴10万元。

(三)2022年度市外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标准以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核准日期为准,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至2022年6月10日间的,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的企业分两年按每年30万元给予奖励;核准日期在2022年6月10日及以后的,不再补贴。

(一)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申报企业需于申报政策奖励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企业收到系统确认承诺书短信通知后,登录兑现平台下载并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附件1)进行奖励意愿确认;企业放弃奖励的,需按要求提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承诺书》(附件2)。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二)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一)2021年、2022年从区外迁入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未拨付首笔奖励的武汉市外整体迁入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将在下一批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获得奖励后需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在系统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有效,明确相关承诺书上的承诺含义及承诺意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兑现政策时已迁出我区或自愿放弃的企业,不予兑现政策;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暂缓兑现政策,如企业能在高企三年有效期内完成信用修复,再兑现政策。未列入市级高企资金兑现名单的企业,暂不兑现。

(五)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